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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局令第5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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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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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附则
Chapter VI: Supplementary
第69-72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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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总结
第六章 附 则
第八十一条
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。2014年7月30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公布的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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