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录 III 上市后监督技术文档
Annex III: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on Post-market Surveillance
上市后监督文档
附录 III
上市后监督技术文档
制造商根据第78至81条编制的上市后监督技术文档应以清晰、有序、易于检索和明确的方式呈现,并应特别包括本附录所述的要素。
1. 根据第79条编制的上市后监督计划
制造商应在上市后监督计划中证明其符合第78条所述的义务。
(a) 上市后监督计划应涉及可用信息的收集和利用,特别是:
- 严重事件信息,包括PSUR的信息,和现场安全纠正措施;
- 非严重事件记录和任何不良副作用的数据;
- 趋势报告信息;
- 相关专业或技术文献、数据库和/或登记册;
- 用户、分销商和进口商提供的信息,包括反馈和投诉;以及
- 关于类似医疗器械的公开信息。
(b) 上市后监督计划应至少涵盖:
- 主动和系统地收集(a)点所述任何信息的过程。该过程应能够正确表征器械的性能,并应允许在器械与市场上可用的类似产品之间进行比较;
- 评估收集数据的有效和适当方法和过程;
- 用于持续重新评估受益-风险分析和附录I第3节所述风险管理的适当指标和阈值;
- 调查投诉和分析现场收集的市场相关经验的有效和适当方法和工具;
- 管理第83条规定的趋势报告事件的方法和方案,包括用于建立事故频率或严重程度统计显著增加的方法和方案,以及观察期;
- 与主管当局、公告机构、经济运营商和用户有效沟通的方法和方案;
- 履行第78、79和81条规定制造商义务的程序参考;
- 识别和启动适当措施(包括纠正措施)的系统程序;
- 追踪和识别可能需要纠正措施的器械的有效工具;以及
- 附录XIII B部分所述的PMPF计划,或说明PMPF不适用的理由。